办计划生育证明要什么证件
(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您的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单位开具的《未婚未育证明》,借取户口本,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复印盖章,再去计生办盖章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者须携带双方结婚证和双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上的“未婚”须改为“已婚”。申请人为已婚女方,须提供时效一周内的尿检报告。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单位《未婚未育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已婚的,还需要出具双方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时效一周内的尿检报告。(二)计生部门的“未婚未育证明”如果您的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开具的《未婚未育证明》借取户口本,填写证明表,再去计生办盖章。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单位《未婚未育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三)民政局的“未婚证明”如果您的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借取户口本、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再去民政局办理。
出生证明是医院必须开具的证明,未婚生子的,只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医院就会为孩子开出生证明。(一)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二)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三)《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