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深圳
(一)计生证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二)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第五步、办理时限:即时办理;第六步、收费依据:不收费。
我国于1971年就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是1982年。1980年9月,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所需材料: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结婚证;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