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辽宁简化二孩申请程序,10日可获批

  导读:昨日是辽宁省第八个“政务公开日”,在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道光复里社区,15个部门45人为百姓现场答疑解惑。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王洋摄

  辽宁省出台“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一个多月来,沈阳市已有545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办理了生育指标。已有首批符合政策的“二孩”出生。

  昨日是辽宁省第八个“政务公开日”,在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道光复里社区,15个部门45人为百姓现场答疑解惑。记者在咨询现场获得上述消息。

  为方便市民办理,沈阳市卫计委也是尽量简化程序,加快申请审批进度,如果夫妻双方的“二孩”将与“一孩”在同一区出生,并且婚姻没有变动的话,可以免交夫妻双方的婚育情况证明。简化程序后,证件齐全的家庭平均可在10个工作日左右获得审批。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审批的一个多月来,有关独生子女身份界定是遇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根据《辽宁省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暂行规定》,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情形。“有的申请人父母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给丢了,这在界定上就会比较麻烦。”沈阳市卫计委政法处副处长郭丛伟解释道,“如果丢失的话,申请人父母档案存档单位(或户籍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也可以。”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申请生育指标时,需要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材料。

  郭副处长介绍,现阶段办理“单独两孩”生育指标时,首先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其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5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证件齐全的家庭一般10个工作日左右可以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