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东申请“单独两孩”仅需“四证一表”

  导读:据5月7日从广东省卫计委获悉,今后“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仅凭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可“一站式”办理全部手续,无需再开证明和盖章。

  昨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将申请资料精简为“四证一表”。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双方只需携带上述证件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即可一站式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全部手续。

  这意味着,申请“单独两孩”的夫妇既无需父母回户籍地开具独生子女证明,也无需再持《再生育申请表》回各自单位盖章,此前需要提供的头胎子女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亦不再需要。

  一时核查不清先审批开具证明有统一格式

  在独生子女身份核实方面,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应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和计生奖励发放系统(主要核查申请人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情况)核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如果通过以上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填报资料与计划生育档案信息不一致或有群众举报的,应通过联系或实地走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进一步核查。《通知》给出了父母单位或村居委开具证明的统一格式,记者注意到,该证明由村(居)委或单位出具证明即可,不要求两者兼备,如果父母为初婚的,由其中一方提供即可,证明过程比以往更加简单方便。

  《通知》指出,对无法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的,审批机构应依据申请人签署的《“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在规定时限内先办理审批手续;对事后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及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此举意在解决悬而不批的问题。

  受理地点多元严防拖沓推诿

  为满足跨市和跨省婚嫁人口的特殊需要,《通知》规定“单独”夫妇户籍不在省内同一个地级以上市,但女方常住在男方户籍地的,可由夫妇双方向男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单独”夫妇一方为广东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由夫妇双方向广东省一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

  《通知》针对不同情形设定相应时间,防止拖沓推诿。如单独”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为跨省户籍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对不积极配合信息核查工作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追究责任。此外,审批工作中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违规审批,对推诿、拖延、刁难群众的,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