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担保人必知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案情】

  好友借钱,小艾好心作担保。2015年9月的一天,小布因急需用钱向陆某提出借一万元借款的意向。陆某要求小布必须找人担保才可借钱给他。小布因此找到邻居小艾。小艾考虑到小布对自己平日里多有照顾,为人也很仗义,出于好心,小艾就没多想就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

  借钱未还,担保人坐上被告席。还款期限届满后,小布拒不归还借款。陆某将借款人小布与担保人小艾一起诉至法院,要求借款人小布返还借款一万元、担保人小艾承担连带责任。

  诸多理由,拒绝承担连带责任。庭审中,小艾以借钱时自己不在场、喝酒后没有仔细阅读借款合同便签了字、当时承诺的担保时间为15天而如今已经过期等理由,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

  法官审理后,查明陆某与小布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小艾在借款合同中以担保人的身份签字,与陆某形成保证担保关系。双方关于担保的方式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约定不明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故小艾应对借款承担担保连带责任。小艾提出陆某与小布借钱时其不在场,其与原告约定的担保时间为15天,但未提交证据证实,法院不予采信;小艾称签合同时其喝酒了,没有看合同内容,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也不予采信。

  最终,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判决:小布偿还陆某借款一万元,小艾对小布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说法】

  在现代社会民间借贷纠纷比较频繁。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碍于情面帮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但因不懂得自保,有时却让自己承担风险陷入困境。

  法官提醒:在为人担保之前应重点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二是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三是在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让债务人为自己提供反担保,一方面能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另一方面也可以最大限度规避自己的风险。

  (作者: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吉依娜古丽·朱马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