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送养需要什么手续
需双方一同到民政局办理送养手续。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1、生父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送养其子女。
2、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同意自己送养的,不得送养。
3、未成年人的父母显然已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只要不是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
4、孤儿的其他监护人不同意送养的,不能送养。
5、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不同意送养的,不能送养。
6、禁止转送养。为了防止贩卖人口,保护被收养人权力,收养法规定禁止转送养、再送养。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1、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2、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市×区(县)××街××号。
3、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4、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5、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6、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