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送养怎么处罚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法律上对领养作了规定:收养人的条件是:

  (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六)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该限制。

  (七)有配偶的人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人民法院决定或认证,或要在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