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罚没汽车竞卖须知
海关罚没汽车作为特殊的罚没物资,除了按照正常的拍卖手续参加竞买外,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具有《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的汽车
(一)拍卖车辆所列厂牌型号、车身颜色、出厂日期、产地、发动机号、车架号码,以《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资料为准。拍卖车辆属海关罚没的走私车辆,车辆状况可能会存在较多瑕疵,如零配件、车锁匙、音响、备胎、工具、车件等部件缺失,以及车身、车窗玻璃、车内饰板损坏等,以现场展示为准,拍卖人仅依车辆现状进行拍卖。
(二)拍卖的车辆如因为车辆本身的质量、技术性能、安全性能、使用性能、排放标准等不符合规定(包括是否达到国Ⅲ排放标准限值、燃油供给系统为化油器、是否需要加载OBD、是否符合车管部门车辆技术检测规定等),造成不能在车管部门通过技术检测或不能上牌入户或过户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责任,相关风险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予退车、退款(包括补交的有关税费、罚金、滞纳金和修车费用等),也不作任何赔偿,相关风险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买受人接管车辆之时起,日后车辆如出现损坏、丢失、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意外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拍卖车辆已申领《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具备全国上牌入户手续(与新车上牌相似)。对限制上牌的城市,须按当地要求取得上牌资格后,方可上牌入户。否则,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予退车、退款。买受人可凭手续自行到当地(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上牌入户。车辆上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消费税、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二、具有车辆行驶证的车辆
拍卖程序与拍卖须知与《罚没证》车辆一致,只是上牌时,需由海关提供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方可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