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明,公证员识破女子伎俩
中年女子拿着一张假单身证明,试图蒙蔽公证员,最终被公证人员识破,公证员拒绝受理该项公证。
12月9日,一李姓中年女子来到市公证处,要求办理赋予汽车贷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仔细审查李某出示的身份证、户口簿、单身证明、车辆登记证、汽车贷款合同等,发现其出示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2014年12月8日由四川某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也就是在前来办证的头一天才出具。
公证人员仔细询问了当事人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的情况,然后电话联系该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出具机关。四川某婚姻登记机关在仔细询问该婚姻证明的编号、姓名、出具人等信息后,回复该证明非其出具。
识破女子的假单身证明后,公证员当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拒绝为该女子办理相关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