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如何证明儿子与父母的关系
开具父子证明的单位或者部门:
1、与你父亲曾经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主是父亲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去公证机关开具,因为公安部不再开具此关系证明。
2、你与你父亲未曾经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主是从未是你父亲的情况下
可到你人事档案托管的地方调取人事档案,查询里面关于父子关系相关的内容(如大学生毕业登记表),复印并让托管单位盖章。人事档案是高中以上才开始建立,可以从原始查自己的档案托管在哪里。
3、以去你出生地所属的疾病控制中心开具证明
如果你生于疾控中心成立日前的,只能去出生的医院开母子/母女的证明,再通过父母的结婚证来证明父子/父女关系。
1、公证出公证程序的第一步是申请与受理:
公民或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第二步是配合公证处审查阶段:
首先当事人应主动配合公证处的审查工作,接受询问,并在制作笔录中核对无误后签名,当事人确实不能签名的,可由本人盖章或按手印。
其次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到现场作实地调查。
3、公证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用词不当的,公证人员应指导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