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遗嘱引起纠纷法院:公证遗嘱效力大
哈尔滨新闻网讯(齐滨)市民王老汉死后留下两套住房,对于房屋的分配,他生前曾立下了多份遗嘱。如今,他的5个子女分别根据这些内容不同的遗嘱要求继承房屋。日前,道里区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据法院办案人员介绍,市民王老汉生前拥有两套住房,有5个儿女。对于自己死后这两套住房如何分配,王老汉先后立了好几份遗嘱:2000年在公证处立了第一份遗嘱,称将房产除留给大儿子一套外,另外一套由次子继承。同年8月,王老汉又到公证处要求改立遗嘱,房产除保留给大儿子一套外,另外一套由其余4个子女平分。三年后,王老汉再次到公证处更改了遗嘱,由于自己的日常生活目前由大女儿照顾,房产除一套留给大儿子外,其余一套分6份,大女儿占三份,剩下三份分给其他3个子女。
去年8月,王老汉去世。根据他生前所立遗嘱,他的5个子女都提出了继承房屋的要求。因意见不合,5个子女闹上了法庭。道里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