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条做公证,讨债最容易

  去年3月,小王的朋友做生意,需要4万元资金进行短期周转,小王借给了他,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6个月。打了借条,小王又按照一律师朋友的建议,双方到了公证处对借款协议进行公证,签订了强制执行公证书。

  去年10月,到了还款期,小王的这个朋友推说资金短缺宽限一些时日。之后,他又数次上门讨债,都是拿着欠条而归。无奈之下,他持公证处开具的《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讨回了4万元。

  强制执行公证有啥好处?

  “时效性强。”公证员说,如果拿着欠条去法院打官司,按规定运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经济案件一审审限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上诉则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二审审限3个月,特殊情况还可延长,判决下来再申请执行。而债主拿着《执行证书》可直接到法院申请执行。

  公证提示:赋予强制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是公证机关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公证活动。赋予强制效力的债权文书包括: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各种借据、欠单;还款(物)协议;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证处依法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权人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债权人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就起到了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程序的作用。本报记者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