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邻居还钱被驳
按理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当齐女士日前手握刘某给她打的5万元借条去法院诉讼时,却被法院判决驳回了诉讼请求。
2008年7月的一天,齐女士看老邻居刘某急需钱用,便拿出了家中的5万元钱,让他先解决燃眉之急。之后没两天,刘某就给齐女士打了个借条,上面写着:“今借齐女士5万元,刘某,2008年7月6日。”
邻居赵某作了见证人,但何时还这笔钱,二人都没有说明。
一直碍于面子,齐女士从没有去催过这笔钱,而刘某也没提起过要还钱。实在耗不下去了,2011年9月,迟迟拿不到还款的齐女士将刘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刘某返还5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
在法庭上,可能是自觉理亏,刘某并没有出面。刘某的委托代理人认为,齐女士的起诉已经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故不认可齐女士的请求。
法院认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两年。刘某给齐女士所写的借条时间为2008年7月6日,而原告于2011年9月7日才向法院起诉,且没有证据证明其在这段时间内主动提醒被告还钱,即没有证据证明主张过该权利。
现在,该主张已经超过了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齐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律解读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律师说法债权人有借条还需催还
当亲戚朋友向自己借钱时,如何才能既顾全面子,又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崔修滨律师表示,在书写借条时,最好写明还款日期,或是写明分批还款,在此期间,作为债权人还需催还。在还款日期到后,双方可更换借条。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当觉得对方有赖账的可能性后,一定要在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