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化解连环债务纠纷,法院强扣设备以物抵债

  (青羊法四川新闻网记者曾燕伶)“你不找她要钱是不是?我帮你要!”12月15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赶往成都市内某厂房,将厂主程女士的设备强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徐先生,部分执结了一起连环债权案。

  徐先生称,一位生意上的伙伴江先生在2006年7月向他出具了一份欠条,写明欠徐先生十万元,将在当年11月19日还清。欠款到期后江先生并没有还钱,反而还向徐先生诉苦说是程女士欠了自己十万元设备转让费,“她不给我钱,我就没有钱还给你。”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江先生于2006年6月向程女士转让了价值十万元的设备,但程女士并没有支付转让费。2006年12月江先生向程女士发出律师函,要求她必须于去年1月3日前付清转让费,程女士仍置之不理。江先生提出自己不是有意拖欠对徐先生的欠款,因为自己也是受害者。

  “江先生没有主动以诉讼或者仲裁的形式要求程女士还钱,怠于收回到期债权。”徐先生替江先生到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支持。去年4月,青羊区法院判令程女士直接向徐先生支付十万元。

  判决生效后程女士仅支付了两万余元,徐先生又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对程女士厂房内的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并主持了两次拍卖,但均流标。鉴于此徐先生主动提出愿意接手这批设备,以物抵债。12月15日,青羊区法院将这批价值约三万元的设备交给徐先生,同时表示待有执行条件后再恢复执行剩余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