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么
债务人转让债务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分为两种形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指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原借款人已经脱离原来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新的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实践中认为此种债务加入无需取得原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一)要有有效债务的存在,这是合同债务移转的前提条件。
如果合同自始无效或者债务移转时已经晓美,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债务移转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了。因为债务已经消灭,就无所谓债务移转了。
(二)被移转的合同债务没有禁止转移的约束。
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以及其他不宜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合同移转的标的。
(三)债务移转还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因为债务是一种特定的义务,义务人必须履行,不同债务人的信用、偿还能力是有区别的。如果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就转移到一个信用差、偿还能力差的人手里,债权人的权利就难以得到实现。因此,合同债务转移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方才生效。
公司的债权或债务进行转移的,尤其需要注意一点,那么就是债权转移的时候不用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只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了。而在债务转移的时候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而不是简单的通知债权人。
债务转移的法律认定是,如果获得债权人同意,转移的是可以转让的债务,并且连同从债务一并转移的,转移行为是有效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转移债务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