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借贷纠纷去法院起诉要多少钱,诉讼需提供什么证据?

  借贷纠纷去法院起诉收取起诉费需要依据借贷金额做出判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缴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借款纠纷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缴纳其他诉讼费用。其收费标准如下:

  (一)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折价,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不同标准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缴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较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缴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缴纳100元。

  借贷纠纷诉讼需提供的证据包括: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认定民间借贷纠纷的时效依据为:

  1、有还款期限的借款时效

  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三年的一般时效制度,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即明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三年内不主张,即认定超过诉讼时效。

  2、无还款期限的借款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