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男子为追债绑架前姐夫逼其喝尿被逮捕

  为了向前姐夫追债,犯罪嫌疑人凌某伙同他人,将前姐夫李某劫持至马山县一旅馆内后,使用殴打、淋冷水、强迫喝尿等手段反复折磨李某,并将李某身上的859元现金以及存折内的10500元钱全部取走。4月28日,犯罪嫌疑人凌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警方逮捕。

  1月20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接到市民李某报案。李某称,1月15日下午6时许,他从江西镇维罗中学同良小学部骑了一辆摩托车,去南宁市沙井大道找女朋友。当他骑至金鸡小学附近铁路的涵洞时,突然被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拦下,随后,李某便看到前妻的弟弟凌某带着3名陌生男子,手握弹簧刀和棍棒等凶器从车上下来。李某被劫持上了面包车。上车后,凌某等4人强行将李某随身携带的手机和小挂包等搜去。

  当晚9时许,李某发现自己被带到了一间不知名的旅社客房内。在房间里,凌某等人用刀威逼李某说出了存折的密码,并反复通过淋冷水、殴打、强迫喝尿等手段,不断折磨李某,最后还逼李某钻到茶柜里去睡觉。

  1月17日下午,凌某等人将李某拉到南宁市青川大桥北岸的桥底下,并将李某的摩托车还给了他。离开时,凌某威胁李某道:“你做初一我再做十五,如果几天内有公安找我,我就先灭了你。”接到李某的报案后,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当天即立案侦查,并于3月26日将犯罪嫌疑人凌某抓获归案。

  落网后,凌某对自己绑架前姐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凌某表示,李某在与他的姐姐离婚前,曾经向凌某一家借了18700元钱,直到离婚后,李某也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凌某一家。由于借钱时并没写借条,欠款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凌某便想到了通过绑架要回钱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