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借款人死亡后起诉担保人还债法律生效吗

  一、借款人死亡后起诉担保人还债法律生效吗

  债务人死亡,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还能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吗?保证人对债务人有追偿权,而债务人的继承人除了取得遗产外,也要继承债务,因此保证人对债务人的继承人有追偿权。当继承人继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只能独自承担返还借款的责任,如果有连带共同保证人,可以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保证人主要通过这两种方式追偿,维护自身权益。

  1、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

  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合法债务,继承人有义务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偿还。当保证人偿还债务人的欠款之后,有权向借款人的继承人追偿,但要在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追偿。

  债务人遗产范围以外的欠款,不能得到追偿,有连带共同保证人的,可以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

  2、向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

  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其中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但应首先向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偿付。

  构成“不能追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履行一定追偿程序

  先行清偿的连带保证人需要提起诉讼,并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追偿。如果没有经过法院的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连带共同保证人以不能向主债务人追偿为由直接起诉其他连带保证人的,虽然法院可能会予以受理,但是原告(连带共同保证人)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确实不能追偿,如主债务人已经宣告破产,没有任何财产等,否则被起诉的其他连带保证人将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能追偿为由提出抗辩。

  2、追偿程序“完毕”

  追偿程序“完毕”一般来说是指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一条的“执行完毕”,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裁定终结执行或者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等情形。前两种“完毕”由法院来达成,足以证明能够清偿或者清偿不能;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主债务人和先行清偿的连带保证人恶意损害其他连带保证人的情形,故对于其他连带保证人来说,应当注意保留证据证明主债务人仍然还有财产可供执行。

  3、有未能清偿的部分

  即通过法院的执行,先行清偿的连带保证人的追偿数额仍然未能全部得到清偿。此时,先行清偿的连带保证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未能全部清偿,并明确不能追偿的数额,向其他连带保证人追偿。如果未明确不能追偿的数额,则法院无从判断其他连带保证人应当承担的实际补充清偿数额。

  保证人的存在是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而当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死亡的,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但追偿范围仅限于继承的遗产范围,其他不能追偿的部分,有连带共同保证人,可以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

  综上所述,借款人死亡,起诉担保人法律生效。

  二、债务人死亡还能索要欠款吗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继承人若自愿代缴,尽管其没有这个义务,也不应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