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孀追讨亡夫债务

  2009年杨强因做生意资金不足,向李红的丈夫肖伟借款,并口头表示一个月就还,肖伟拿出了全部积蓄1.5万元,借给了杨强,可借款过了一年,杨强分文未还。李红催着丈夫赶紧要钱,但一直没有结果。

  2011年3月,肖伟遭遇车祸去世,此后,李红多次向杨强追索欠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索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红的丈夫肖伟与杨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签订的借条合法有效,杨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其行为违约,应承担偿付借款和约定利息的违约责任。因出借人亡故,李红作为财产共有人和继承人承接债权后,有权要求杨强清偿借款和相关利息。法院一审判决欠款人杨强偿还借款1.5万元,并按约定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