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5万只愿还2万
小李借给小王5万,可是对方却迟迟没有归还。借条一直保存着,清清楚楚地写着“今借到小李伍万元整”。
可在催款时,小李被小王的话郁闷到了:“借条下半张明明写着‘已归还叁万元,还剩余贰万元’,怎么被人撕掉了?”
事件:还款字样没了
小李把小王告上法庭,要对方还款5万元。可是在他拿出借条后,小王却称借条确实是自己所写,不过它的下半张被撕掉了,按照所写的内容,他只需归还2万元就行。
“开玩笑吧,哪有还钱在借条上直接抵扣的道理!”小李气得没话说,解释借条确实被撕掉一部分,不过下面记载的是客户电话号码。
倘若小王已经归还3万元,要么他重新出个借条,要么由小李打个收条,小李表示,这一点可以说是常识。
“我们是朋友关系,所以这样做也没什么不妥,哪料他却起了私心,撕掉了借条下半张,建议把下半部分补齐,保持证据完整性。”
小李建议,现证据有瑕疵,法院应当采纳他的意见,最后提出来个测谎,以查明真相。
法官采纳其意见后,要求小王交纳测试费用,谁知直到过了规定期限,小王也没有现身,拒不缴纳。
审理:全额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5万元有借条证实,理应按约偿还。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被告虽然辩称,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其辩解意见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纳。因此,法院支持原告请求,判决小王归还5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