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一)要约收购:

  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

  6、适用:

  (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

  (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二)协议收购:

  1、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时间不固定,看具体公司而定,没有具体规定的日期,要看公司公告。现在速度提快了,证监会30个工作日会给相关公司答复。至于核准通过则需要看具体情况。

  具体过程:

  第一阶段,公司宣布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重组方案的复杂和重大程度,停牌时间有长有短,金丰投资就停牌了18个月;在停牌期间,重组公司也会发布一些进展公告。

  第二阶段,董事会公布重组方案,并复牌。金丰投资目前就处于这个阶段。一般来讲,如果拟重组进来的资产好,第一阶段停牌前消息没怎么泄露,那么股价就会表现得疯狂。

  第三阶段,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重组方案。一般来说,股东大会都会通过重组方案,但对于部分机构投资者话语权强,方案又有些“猫腻”的公司来说,可能会遇到问题。

  第四阶段,重组方案上报证监会,被受理,等待审核。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