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儿子失踪母亲办理丈夫遗产公证难

  “患自闭症的儿子失踪两年了,丈夫去世时留下的存款到现在都没能取出来。”昨日,家住汉口塘新村社区的陈女士为丈夫留下的存折犯了难,因为不知道密码,银行方要求她办理遗产公证。儿子不到场又办理不了遗产公证,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死亡则又不符合满四年的时间要求。

  遭遇:

  不知丈夫遗留存折密码

  昨日,家住汉口塘新村社区的陈女士向本报求助称丈夫于今年元月突发脑溢血去世,“我和他一起办理了一张存折,里面有4000元钱,因不知密码,忙活了半年都没能取出来。”

  陈女士介绍,2007年2月11日,丈夫张某在江岸区五福路的汉口银行办理了一张存折,里面存进去了4000元钱,另外还有一张银行卡,里面有100多元。“我在家是个甩手掌柜,这些事情都交给丈夫去处理,我连存折密码都没问清,丈夫就突然去世了。”

  办理完丈夫后事,陈女士今年3月份带上相关证明到银行去取钱,“开始我试了很多密码,但都不正确。”银行方告知需到公证处进行遗产公证方可取款。

  尴尬:

  儿子失踪无法进行公证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陈女士的家,为了生计她在家门口做了一点小生意。她说,为了公证的事情她往公证处跑了几趟,但因为儿子失踪,公证处不能为她办理遗产公证。

  陈女士说:“儿子从小性格内向,因为性格问题,早早的就辍学在家,2006年3月的一个中午,一家人吃完中饭后儿子就不见了。”谈起儿子这一次的出走经历,陈女士十分难过,“他已经出走两年时间了,走的时候钱、身份证等都没带。”

  武汉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继承法,陈女士和儿子是共同继承人,如果要进行财产公证,两个人都必须到场,缺一不可。现在陈女士的儿子失踪了,陈女士无权一人继承。除非陈女士通过法院宣告儿子死亡,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才可办理。

  律师:

  建议先取出部分存款

  针对陈女士的特殊情况,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金幼勇律师认为,如果陈女士要取出这笔钱,必须要获得法院宣判其儿子死亡的证明。由于其儿子失踪还未到4年的时间,他建议陈女士先公证这笔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可以取出一半存款2000元。然后再根据继承法取出剩下存款的一半,这样她就可以取出3000元钱。“剩下的钱,等儿子失踪满四年后,去法院办理死亡证明后再取出来。”金律师解释说,即使有一天陈女士的儿子回来了,那么这张死亡证明就会自动失效,对其不会有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