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法》就通过30年,专家:迫在眉睫的修法

  到明年,《继承法》就通过30年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某某教授很焦虑,他认为,这部早在1985年颁布的法律,已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

  其中,遗嘱形式、继承范围、继承人顺序等《继承法》的几个重要方面,都亟待修改。

  迫在眉睫的修法

  据杨某某教授介绍,现行的《继承法》颁布时间在1985年,那时,改革开放刚刚起步,《民法通则》也要次年才颁布。

  杨某某认为,当时的《继承法》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家庭财产少,继承关系简单。“现在继承案件绝对不是那个时候的情况,现在动辄几十亿,当时的情况完全概括不了这些。”杨某某表示,社会需要市场经济的继承规则,“国外继承法200多条,我们才36条,明眼人都知道要不要修改。”

  杨某某曾与时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某一同负责“继承法修正草案建议稿课题组”,并在2012年提出修正草案的建议稿。

  2012年,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的“中国继承法修改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上,曾有消息称,《继承法》修改已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

  遗憾的是,当十二届全国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公布时,杨某某发现,《继承法》修改不在其列。

  围绕《继承法》修改,杨某某表示,学界与司法实务界存在不少分歧。

  杨某某表示,高级法院对于《继承法》修改并不积极,“他们认为,现行的《继承法》够用了。”他认为,这与继承案件很少诉讼到法院有关。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某某告诉媒体,继承纠纷案占一审民事案件总数的比例向来不高。去年,渝北区法院审理民事案件20713件,其中继承纠纷案241件,只占1.16%。这个比例在今年上半年则更低,仅为0.8%。

  相比之下,更多的继承案件流向了公证处。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某某告诉媒体,在其单位,仅仅遗产继承公证,一年就有将近2000多件。经过他们调研,去年全国将近3000多家公证处的遗产继承公证量将近63万件,且呈逐年递增趋势。

  民政部下属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北京市民政局下属的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共同主办的中华遗嘱库,是面向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为其免费办理遗嘱咨询、登记和保管的机构。据杨某某了解,目前,到中华遗嘱库立遗嘱的人多得排不上号。“说明大家对立遗嘱有了正确的认识,不但是处理身后遗产的方法,也让继承人中不会发生太大的争执,容易解决问题,也保证了被继承人自主处理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