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事人不在国内如何送达

  (一)对于下落不明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当事人,可以向办案法官申请公告送达。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二)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日期为60日。

  (三)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裁判文书的费用为限字数在200以内,普通价格为人民币300元整,加急价格为人民币390元整。特快价格为人民币900元整,200300字,加收50%;300400,加收100%;400500,加收150%,以此类推。按照案件受理程序,一个卷号收取一份公告费。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

  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一)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二)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