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设航空强国必须凸显航空法治要素的战略地位

  “建设航空强国必须凸显航空法治要素的战略地位。”3月29日,“国际航运高端法律人才培养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华东政法大学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王瀚在题为“中国建设航空强国与航空法治现代化变革”的专题发言中表示。

  在现代国际经济领域,国际航运秩序变革和国际航运模式创新对全球经济贸易发挥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国际航运经济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关系中最为活跃的组成部分,对实现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和世界市场的生产分工具有特殊的作用,“因此,一定意义上说,运输就是一种生产力,也是国家驱动经济的战略资源”。王翰表示。

  王翰介绍说,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航运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国际航运法律秩序之间已经形成了深刻的矛盾,促使国际社会通过创制和改革国际航运的统一立法来构建国际航运经济新秩序,国际社会出现了航运国际立法的造法运动,在国际海运和航空运输等领域都涌现出了一些多边航运统一立法。而我国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已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二,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航空运输国,加强国际航运立法研究,重视国际航运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对我国提高国际航运法律规则的运用能力关系重大,直接影响我国参与全球航空竞争的行为方式,影响到我国适用国际航运规则的法律利益。

  王翰认为,建设航空强国必须凸显航空法治要素的战略地位,需着眼于四个方面的法律实践:第一是把握国际航运法律秩序改革的发展动向,积极主动参与全球航运的制度化权力博弈,在国际航运法律规则的创制上发挥中国作用和中国力量;第二是围绕中国建设航空强国的战略选择全面推进我国的航空立法改革,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航空法律体系,为航空强国目标的实现供给完备的航空法律体系;第三是大力推动航空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为我国的航空战略发展、航空运输管理和航空运输实务部门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专业法律人才;第四是高度重视和切实推进国别航空法、比较航空法和国际航空法的科学研究,积极参加国际航空法的学术交流和学术对话,提升我国在国际航空法论坛、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会议的对话能力,打造高端航空战略发展和航空法律智库,增强中国建设航空强国的软实力,为中国的国际航空竞争和合作发展发挥应有的学术力量。

  据悉,出席此次论坛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分别来自美国杜兰大学、复旦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北京民航干部管理学院以及上海海事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等院校和机构,他们围绕国际航运法律人才培养展开研讨,议题和相关讨论涉及航运法律智库建设、海商法律和航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以及航运法律教学模式、培养方式和课程设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