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个人做工程可以挂靠公司吗

  不可以,建筑业企业挂靠,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自然人为挂靠人。

  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此类行为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安全有重大隐患,造成严重亏损,如果一旦发生纠纷,被挂靠企业则成为被告,挂靠企业逍遥法外。所以在建筑行业中历来被我国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所禁止。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所以,建筑工程挂靠是不合法的,工程挂靠需要承担如下挂靠责任:

  其一,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其二,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

  资质挂靠这种方式使被挂靠企业常常承担着极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有些风险影响到企业的生存问题。

  (一)施工合同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均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

  (二)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对工程质量、工期、工伤和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挂靠人因挂靠工程项目拖欠材料供应商货款或劳动者工资的,被挂靠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引起的债务纠纷由被挂靠企业承担给付责任,并且,被挂靠企业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五)政府相关部门有权没收挂靠所得收益,并有权就挂靠行为对挂靠人、被挂靠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被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