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的产生
倾销被认为是一种扭曲正常竞争机制价格体系,违背公平竞争准则的价格歧视,其会严重损害进口国内与之竞争的产业部门,也会扰乱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因此,反倾销(Anti-dumping)应运而生,它是指进口国政府通过征收特别税及其他措施来抵消倾销商品对本国产业所造成的损害。在《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第6条就有关于反倾销的规定,1979年的东京回合中又形成了《反倾销守则》。在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反倾销问题是主要议题之一,最后达成了《关于执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一旦一国进入另一国市场的产品符
合其规定的3个条件,进口国便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对倾销产品征收不超过该产品倾销幅度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