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间借贷诉讼费用怎样计算,费用由谁承担?

  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2)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民间借贷诉讼费由败诉方出缴,但是由原告在起诉时先行垫付,但在起诉书中是必须明确地写清楚诉讼费的出缴者是谁;如果原告胜诉就会取回垫付的诉讼费。

  诉讼费包括:

  1、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2、其他诉讼费用。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