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能做餐饮吗
不可以在住宅楼下的商铺能开餐饮。
1、《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城市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
2、《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3、《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1、便利店:相信住在小区附近的居民们都知道,周围要是没有一个大商场真的很不方便,有些东西居民们还真的懒得去大商场买,所以便利店便是很受居民们欢迎的店面。经营一间便利店面积不用很大,但是摆放位置一定要好。
2、干果零食店:在小区开一间零食店,光顾的人,肯定不会再少数。在各大商场、超市中,你总能发现传统零食如凉果、花生、瓜子、话梅等占据了显要的位置。超市里饼干、牛肉干、果脯等零食的销量一直都比较稳。
3、蔬菜店:蔬菜是人们日常饮食中必不可少的食物之一。蔬菜可提供人体所必需的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物质。据国际物质粮农组织1990年统计,人体必需的VC的90%、VA的60%来自蔬菜。可以说每个人的餐桌上都离不了蔬菜,所以开家蔬菜店是一个能长久做下去的生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根据上述规定,住宅能否用作办公,首先需视该种商业用途是否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无相关禁止性规定,还需看是否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如不违反规约,还需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