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备案登记表是什么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1、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
2、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3、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
(2)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1、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证明(复印件1份,需审阅原件)
2、《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1份,需审阅原件)
3、相关酒类经销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审阅原件)
4、酒类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1份,需审阅原件)
5、办公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仓储场所租赁合同及消防部门许可意见(复印件各1份,需审阅原件)
6、酒类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酒类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7、进口酒卫检报告及中文标签审核意见(复印件各1份,需审阅原件)
8、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