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州市物资拍卖行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

  有关的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如下:

  一、委托拍卖

  2、委托人与本行就拍卖方式、保留价、时间和地点、标的交付、价款结算、佣金支付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商定后,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书》。

  3、委托人应向本行提供拍卖标的清单和有关资料,说明拍卖标的的质量和暇疵,并且对竞买人的看样看货给予协助。

  二、竞买手续

  1、竞买人资格。凡同意遵守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以及是次拍卖会特别规定和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作为竞买人,若法律法规对竞买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办理竞买手续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代理人须同时出示委托授权书。

  2、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在拍卖前与本行联系,申请登记,经本行确认竞买资格后,领取“拍卖标的清单”、“拍卖规则和拍卖须知”、“特别规定”等资料。有关资料在拍卖前个别可能有变更或局部的调整,最后以拍卖师在拍卖会宣布的为准。

  3、察看拍卖标的。竞买人竞买前应依约前往拍卖标的存放地点,现场察看拍卖标的,充分审视和了解该标的的状况。本行是以拍卖标的在当前存在状态和环境下进行现状拍卖。竞买人在该现状条件下,自行决定竞买行为并自行承担责任。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本行将如实转达。竞买人有权查询有关资料。有关资料以文字资料为准,本行人员口头的介绍或评价仅作为个人的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

  4、交保证金,领取竞买证和竞价号牌。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缴交保证金,具体数额由本行根据是次拍卖标的大小另行规定,拍卖会开始前30分钟停止办理,同时领取竞买证。在拍卖会当天,己交保证金的竞买人须提前15分钟抵达拍卖会场办理进场手续,出示竞买证,领取竞价号牌。没领号牌不视为正式竞买人。竞买证限当次有效,每证可入场2-4人。

  5、竞买人不得有串通压价、干扰竞买等违反公平竞争行为。一经发现,本行将立即取消其竞买人资格,责令离场,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6、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人须交回竞价号牌方可离场。若竞买人举牌应价没有反悔或者没有举牌应价并且遵守拍卖规则的在交回号牌时领回保证金。

  三、应价、成交

  1、竞买人领取竞价号牌,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井愿承担相关责任。

  2、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的应价。当拍卖标的确定以增价拍卖方式时(一般情况下,采用增价或减价拍卖方式会提前通知竞买人),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和每次增价幅度后(增价幅度可根据现场情况由拍卖师宣布调整),竞买人若应价,务须举起号牌,也可举牌的同时口头报出高于增价幅度的应价,低于增幅的应价无效。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有比其高的应价时,其应价自然失效。拍卖师在应价基础上再报价,经三次报价仍无人应价时,拍卖师以敲槌表示成交,最后的应价为成交价。

  3、采用减价拍卖方式的应价。减价拍卖是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以第一个应价的竞买人的应价为成交价。如果拍卖师的报价没有人应价,则按减价幅度(根据现场情况可宣布调整)往下报价,直到出现第一个竞买人的应价成交,或者报价低于拍卖保留价而停止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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