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物流丢失货物怎么赔偿

  快递公司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应依据《民法典》来确定,而不适用《邮政法》第47条的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即快递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可能超过收取资费的3倍以上。

  1、报案

  货物在运送过程中一般都是买了保险的,如果你的货物丢了或者破损了,你一定要第一时间将你的货物情况通知保险代理人。

  2、联系当地检验人

  你需要联系当地的负责人来实地检验你的货物。负责人接到调度后,会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查勘,做笔录,必要时安排检验。如各方对现场事故无异议,查勘员将指导当事人进入索赔程序。

  3、提出索赔

  在提货时发现货物明显受损或缺失,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还应立即向承运人、受托人以及海关、港务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当这些损失涉及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如装卸公司的责任时,应立即以书面向他们提出索赔,特殊情况的时候还要申请延长索赔时间。

  4、采取合理的施救

  在货物受损后,应该及时对受损货物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相对于保险人而言,被保险人对于货物更加熟悉,因此,原则上这些货物应该是由货物持有方处理。

  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一)酌定赔偿:这个问题是保价条款被撤销或者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法官通过对寄件人提交的证据的判断,在内心确认寄件人损失的大概数额,但由于寄件人往往提交的证据不够充分,从而做出一个折中裁定,即酌定赔偿。

  (二)可预期损失:《民法典》第584条规定了可预见性规则,即“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遇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银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特殊物品的赔偿:特殊物品是指类似于人事档案、毕业证书、相册这样的物品,对于快递公司来说,其可能一文不值,但是对于它的所有者来确实意义非凡,很难通过客观标准来评估和衡量其价值。律师建议寄件人以侵权为起诉请求主张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