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物流公司坐地起价强要客户冤枉买单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网上购物,享受着现代物流给予我们生活带来的种种便利。然而,市民张小姐却没有享受到这种便利,快递成了“慢递”。

  一个月以前,张小姐委托了某物流公司托运一个空气源的内筒水箱,可是3月14日,货物依旧没有到达收件人手中。张小姐多次联系物流方,对方却要求在原来350元托运费的基础上再加150元,也就是总运费要500元,才答应将货物送达。张小姐对物流公司这种出尔反尔、坐地起价的行为表示非常不满,于是拨打了投诉电话。

  了解整个事件后,桐君工商所的调解人员首先安抚了张小姐的情绪,也对物流公司的行为作出了批评,即使人力、物力的成本有所上升,但是事先谈好了价格就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协议,物流方有义务在此价格上完成自己的服务。同时,此次事件也给消费者敲响了一个警钟,在与卖方达成某种协议的时候最好有一份书面保证,来保障自己应有的权益。

  最后,经过桐君工商所调解人员的协商处理,双方达成协议,物流方承诺不再另加收150元物流费,并及时将货物送达,张小姐对投诉处理的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