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两家物流有纠纷,货主受连累货物滞留两个月

  今年6月,烟台的货主陈先生通过“天汇达”物流公司往乌鲁木齐发了一批货物,货物后又经手了“俊发“物流公司。货物到达乌鲁木齐后,按照委托关系应由“天汇达”物流公司去拿货,但因两家物流公司之前有经济纠纷,“天汇达”物流公司一直没去拿货,导致货物滞留两个月,陈先生向“俊发”物流公司要回货物又遭拒绝。

  陈先生告诉,今年6月份,他要往乌鲁木齐发一批货,便在一家货运信息网发布了信息,随后一家名为“天汇达”的物流公司接了单。“货物是39吨钢格板,价值40多万元,物流公司来取货时,我付了部分运费,共24000多元。”陈先生说,货物到达济南后,“天汇达”物流公司把货物转给了“俊发”物流公司,由这家物流公司负责从济南通过火车运到乌鲁木齐。

  “货物是安全运到乌鲁木齐了,但‘俊发’物流公司一直不给货,一拖就是两个月。”陈先生说,多次和物流公司沟通就是不给货。

  陈先生介绍,据他了解,两家物流之前存在经济纠纷,“天汇达”物流公司之前欠“俊发”物流公司钱。“不管两家有多大的恩怨,和我没关系,不应该压我的货。”陈先生说,他本想向法院起诉,但是怕拖得时间长损失更大。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两家物流公司。“俊发”物流公司负责人雷经理称,他和陈先生没有任何业务关系,而是和“天汇达”物流公司有业务关系,而且取货单写着也是“天汇达”物流公司。

  “只有‘天汇达’物流公司有权取货,别人不行,但对方一直不肯来取货。”雷经理说,如果“天汇达”物流公司拿着运费来,他没有道理不给货。对于“天汇达”物流公司欠“俊发”物流公司钱一说,雷经理并没有否认,称这属于公司业务问题,不方便透露。

  随后,多次拨打电话联系“天汇达”物流公司的负责人,电话或是被挂断或是无人接听。陈先生称,他也联系不上。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律师付磊说,货主只与第一家物流公司有合同委托关系,没法追究第二家物流公司责任,货主的起诉对象只能是和他有合同委托关系的第一家物流公司;另外,两家物流公司是有合同委托关系的,可以这么说,第一家物流公司相对第二家物流公司来说也是货主,如果欠第二家物流公司运费,第二家物流公司对货物有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