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从属性什么意思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
担保债权(物权)属于从属权利,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其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一)成立的从属性
担保是为主债权存在或将来存在而存在,其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若主债权不成立,担保亦不成立。
(二)变更的从属性
主债权内容发生变更的,担保的权利义务关系亦随之变更。但是该原则有所例外。
(三)效力上的从属于
主债权无效,担保必然随之无效。
(四)消灭上的从属性
主债权消灭的,担保关系随之消灭。
(五)诉讼上的从属性
某一主债权有担保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诉讼的,担保人同主债务人一并成为共同被告(《担保法解释》第128条)。
(六)范围、强度上的从属性。
(七)移转上的附从性。
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条款规定如下: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