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如果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
《规定》指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
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规定》还明确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3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要明确责任,加强问责,确保不合格者该下时能下得来,要能者居之。要采取透明、公开等方式,对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更为有力,让他们时刻记着自己是“瓷饭碗”而勤勉工作。
完善公务员聘任制模式
要完善选拔机制设计应“考试关”、“实践关”相结合,既要看学习素质,又注重其实践能力。这一过程中,引入淘汰机制,以实现择优选优。只有选用高素质人才,才能使管理部门服务百姓的能力持续提升。
并非所有岗位适合聘任制
“并不是所有岗位都适合‘聘任制’。”汪玉凯表示,从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主要是两类岗位比较适用,一是专业性强的岗位、二是执行类非决策性岗位。汪玉凯称,目前应该做好试点探索,发现问题、积累经验,随着聘任制范围扩大,数量逐步增多,制度也会不断健全,政府可制定公务员聘任制的细则,对聘任、管理、考核等规范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