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朋友合伙小超市怎么经营

  1、朋友合伙小超市经营是需要一起协商一致后,然后签订书面的合伙经营合同的,在合伙经营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需要进行确定。当事人如欲实现真正的合伙经营,一定要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仅约定一方当事人收取固定利润而不承担经营风险,法院会认定为借贷关系。导致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权参与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对于合伙人恶意处分“合伙财产”的行为,也无权主张权利。

  2、合伙人有权随时请求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明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合同在期限届满后,如果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没有约定合伙期限和期限约定不明的合伙合同为不定期合伙合同。对于不定期合伙合同,合伙人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合伙合同。在合伙合同解除后,要进行合伙清算,之后才可以分配合伙财产。

  合伙型联营指参与联营各方,在经核准或协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以各自投入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联营的核心与法人型联营的区别是:它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