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垄断协议的类型有哪些,垄断协议中的豁免情形
横向垄断协议的类型有: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价格竞争是经营者之间最重要、最典型的竞争方式,它为世界各国所禁止,经营者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价格垄断。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它是指经营者之间分割地域、客户或者商品市场的行为。
5、联合抵制交易。它也称集体拒绝交易,即经营者之间联合起来不与其他的竞争对手、供货商或者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横向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中的豁免情形: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为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的协议和纵向的协议。横向协议通俗的说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同协议。纵向协议,是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关于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或者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这种情况多发于品牌厂商与经销商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