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河南省尉氏县XX有限公司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强酸性化工工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去年5月,XX因氯乙酸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运营、盐酸技改生产线未取得环评文件擅自开工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被河南省环保厅列入环保“黑名单”,要求其停产进行整改。

  开封市环保局今年1月5日在检查中再次发现企业偷偷生产,1月6日、7日,开封市、尉氏县两级环保局就企业违法行为分别下达文件,尉氏县环保局对企业下达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

  1月14日,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对企业进行突击暗查时发现,自下达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至1月13日,企业依然暗自生产。鉴于上述违法行为,尉氏县环保局依法对XX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

  同时,经尉氏县环保局报请,尉氏县人民政府于1月15日对XX依法下达了关闭决定。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