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出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办法
12月14日,泰州市政府召开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办法》。
据介绍,今年下半年,泰州市专门成立了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经过权力清理审核、流程再造固化、市级系统平台建设、部门局域网和市民服务中心网络(系统)改造、数据库录入五个阶段工作,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实现了预期的目标。
《泰州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办法》所称行政权力,是指政府及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具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该办法适用于泰州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实施行政权力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办法》规定,该市政府及所属部门所有行政权力,从权力事项的受理到办结的全过程必须在自建或统建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中完成。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各个岗位的办理意见应在系统表单中录入和保留,办理意见应详细记录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持否定意见的应描述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