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取消非行政许可,堵死“制度后门”

  为了加速政府行政权力自我瘦身的步伐,近日中央编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江再次强调,“明年5月前,所有的非行政许可事项都将被消灭,不再‘开后门’,不再保留灰色地带。”

  上述讲话可以说是对前一段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的延伸和重申。该通知曾指出,各部门在一年内,完成对现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届时中央部门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虽然有些民众对非行政许可事项不甚了了,但这其实并非新生物,而是已存在长达十年之久: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一批在现实中有实际需求但却缺乏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被“改头换面”,以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予以保留,共有211项。

  从这里可以看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是制度畸形的产物,没有法律依据却又被套上合法的身份,处于灰色地带。依照当时的规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管理政府的内部事项,既然限定政府内部事项为“主要管理”事务,那么难免还有非政府的事务。经历多年的演变,非行政许可渐渐成为地方政府“增收设卡”的“后门”,成为行政审批改革痼疾的温床:国务院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地方就变相增加一批非行政许可,甚至一些被明文规定取消的行政许可变身为以非行政许可予以保留。

  有记者梳理国务院审改办此前公开的汇总清单发现,清单涵盖了60个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国务院部门,各部门目前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235项,其中,行政许可86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7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约占30%。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已启动十年之久,但却常常处于越精简越膨胀的怪圈,这无疑与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快速增长脱不开关系。因为相对而言,出台一项新的行政许可项目比较复杂,需要经历调查、论证、审批、审核等一系列过程,但增添一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却明显要简单得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如果任由这种“制度后门”存在,中央推进简政放权的效果将会打折。也正因为此,此次国务院的通知不仅首次明确了废除非行政许可的时间表——明年5月前,而且还拿出了斩草除根的策略——全部取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这无疑为免除后患——部分行政权力死灰复燃建立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不过,此次依然给非行政许可留下了一条“活路”:如果确因工作需要,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依法升级为行政许可。王龙江强调,“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须严格把关,所有转为行政许可必须过三关,提供四份材料,过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关,过审批对上的关,过专家学者的关。”从这里可以看出,非行政许可想“转正”要“过五关斩六将”,绝非易事。不过,“转正”口子一旦打开,在部门利益的诱惑下,难免会有一些机构浑水摸鱼,如此看来,要想堵死“制度后门”,还要配以信息公开,让政府、社会、民众三者形成有限的监督。

  总的看来,产生非行政许可的土壤已被铲除,这无疑将是行政权力瘦身、简政放权所取得的又一重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