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基建工程审计风险与过程控制

  一、现阶段基建工程审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管理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签订合同的严谨性不足导致审计风险上升

  工程项目完成招标后签订合同时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中针对质量、拨付、结算、保修等内容的约定不够明确,并且双方承担风险的具体范围、单价的调整方式等也未做明确规定;还有些合同条款对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工程款的比例要求不合理,存在过高现象,施工单位竣工后不主动结算工程款,最终出现挂账工程。此外,合同签订严谨性不足会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执行,这也是在竣工结算审计时发生扯皮现象的直接诱引。由此可见,签订合同的严谨性不足会导致审计风险上升。

  1.2未采用有效的跟踪审计方法,无法保证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现在很多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工作多为事后控制,主要针对竣工结算来进行。虽然在实际工程中,项目决策、招标、施工管理等各个对工程造价产生直接影响的环节也会进行审计,但是往往流于形式,无法将审计管理工作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比如立项、项目可行性分析、概预算、项目设计等阶段均无审计部门的参与;完成的招标文件未经审计部门的审核就将招标公告发布出来;而在施工过程中,受施工进度的影响,一些隐蔽工程往往在完工后才会报审计报门进行审核等。这些均弱化了审计部门事前审计、事中审计的监督作用。

  1.3设计变更存在一定随意性

  有些高校在投资基建工程项目前并未做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未具体分析投资额、建筑标准、设计深度等相关事项,甚至存在边施工边变更的现象;有些高校在施工过程中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测在未经过设计部门的情况下随意变更图纸,这些均会提高工程决算的审核难度。此外,有些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为了中标,故意将施工报价压的很低,而在施工时受利益趋使,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变更签证,不仅会提高基建项目的投资成本,而且无法保证项目质量。

  二、提高基建工程审计管理风险控制策略

  2.1从源头开始对学校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审计监督,规范合同管理学校审计人员要全程参与到招标工作中来,不能把招标工作全权委托给中介代理机构。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合理性的审查,对标底进行审查,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定额套取、取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要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质进行审查,包括施工队伍的资质、业绩、信誉、技术力量、施工能力、经济实力等审查;要参与监督审查投标单位之间是否相互串标、哄抬标、陪标、围标等情况;对招标过程是否走过场、明招暗定、暗箱操作等情况进行审查等。基建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以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因此要提高基建工程审计的有效性,就要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性管理,最大程度上减少合同双方的经济纠纷,维护当事方的合法权益,将合同的约束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合同签订不严谨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首先,针对合同签订环节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制度中将基建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出来,协同各方对合同签订过程进行监督,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其次,合同中涉及到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相关内容为管理重点。签订合同时要充分了解并分析业内的相关标准与规范,用法律条款约束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价款的确定、调整计价标准的约定是否明确、严谨、合规;重大隐蔽工程、重大变更事项的施工和监督的约定要明确。最后,签订合同时要将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进行仔细比对,保证二者的一致性,防止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

  2.2加强审计监督

  2.2.1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与沟通

  其实审计工作并非一个单独存在的系统,而是与其他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获取更全面、更真实、更准确的数据信息,提高审计工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2.2.2审计部门在选择委托对象时要最大程度上规避招标风险选择委托对象过程中要注意选择面,要求中介机构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且注意考察其信誉度;认真复核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防止出现重大漏洞及错误;明确审计委托审核项目的责任权限。

  2.2.3采取全过程监督策略

  监督审计工作要杜绝片面性才能进一步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与全面性。从某种程度而言,采用全程跟踪审计监督方法可以大幅提高工程造价的有效性,从而对工程预算审核、工程招标等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将审计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职能管理部门,并提供改进意见与建议,在未对工程造成重大损失前及时解决问题。

  2.3加强变更签证的控制

  基建工程管理过程中,工程造价失控的主要原因即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在实际施工管理中变更签证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有些施工单位会采用低价中标、再在施工阶段利用变更签证的方法来补偿利润,因此,针对这种情况要对工程项目的变更签证加强管理,才能保证工程造价控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针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管理制定出完善的管理规定,如玉林师范学院就制定有《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规定里面就变更的流程、签证办理、审批的管理等一系列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做出了流程图上墙,要对照时一目了然。如设计变更会对工程造价产生重大的影响,根据学校的管理规定,基建部门则要仔细核算,做出专题论证,审计处审核后经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提交学校党委行政批准执行,防止设计变更而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其次,针对设计变更要明确具体原因,比如是设计漏项失误还是工艺改变等;如果设计变更仅要求增加材料用量却无法明确施工内容与具体的使用部位,则坚决不予批准。最后,注意区分工程签证中的项目是属于合同内还是合同外的,将进一步明确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如未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内又确实需要变更,则要加强调查与审核。

  2.4结算审计实行责任管理制

  在基建工程审计管理中,竣工结算审计是关键的最后一关。工程竣工验收后,合同里面要明确施工单位出决算的报送时间,并保证决算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如果存在送审价过度虚报的现象,则要明确相应的处理意见。针对施工单位送审价不合理的现象,学校要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工程结算制度,将相关处罚措施明确在合同中。比如玉林师范学院为了防止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造价,可在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所送的工程结算价超过中介最终核定的结算价±7%以上的,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支付,该笔费用由建设方从其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这样可避免施工单位在结算价上弄虚作假。另外,针对一些信誉度低的施工单位要记入黑名单,在后续的招投标工作中可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结语

  总之,尽管目前高校基建工程审计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但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工作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而从事工程跟踪审计的人员,一切要以维护学校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既坚持原则,又注重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基建工程审计的质量和水平,促使建设项目按规范、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