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遗产放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提交遗产放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申办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并且注意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其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的确享有继承权就可以。
二、怎么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首先,放弃继承权属于特定的继承人,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放弃继承的主体资格;
(2)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如果对放弃继承权反悔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属于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而不允许反悔。
三、能否异地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1、如果继承人之间对继承达成共识,即便继承人在外地,也可以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2、人在国外的,如果是中国公民,可以去最近的中国使领馆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3、如果是外国公民,可以在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后,再将公证书拿到最近的中国使领馆进行翻译、认证就可以在国内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