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收养登记费要给多少

  收养这一行为会引起人身关系和民事权利义务的变更,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收养登记要不要收费?若是收费的话要给多少?跟着找法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一、收养登记费要给多少?

  收养登记是不需要收取费用的。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环境检测费、卫生检测费、预防性体检费、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等。

  以上可知,自2017年4月起,收养登记就取消收费了。

  二、收养登记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3、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需要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以上就是找法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收养登记费要给多少的内容,这是国家财政部为我们公民个人减负的新举措,有助于促进被收养人尽早回归新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