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收养”易,落户难到底难在哪里?

  “我女儿12岁了,一直为户口的事发愁,小学毕业了,因为没有户口,连毕业考试都没参加,9月份连初中都读不了,意味着女儿从9月份起,就要辍学。”昆明的李女士说,12年前,她在某小区铁路边捡到一个女婴,一直抚养长大,为户口的事,10多年来她多次找社区、街道办、派出所和民政局。

  发现

  娃娃被人丢在铁路边

  2002年5月的一天早上,当时还住在某小区的李女士起床锻炼身体,路过某小区铁路边时,突然听见婴儿的哭声,走近一看,小被子包裹着一个婴儿。“这是哪家把娃娃丢在铁路边啊,太危险了!”当时她就估摸着孩子是弃婴。打开包裹一看,里面果然有张纸条:“2002年5月6日出生。”李女士便把孩子抱回了家。

  给孩子洗澡时李女士发现,被遗弃的是个女婴。李女士和丈夫商量,给孩子取名玉婷(化名)。李女士和丈夫虽然喜欢这个孩子,但是他们心里都有些不安。李女士本想到派出所报案,但一想到自己已有一个15岁的儿子,担心派出所不允许自己抚养这个孩子,所以就没去派出所。但看着可爱的孩子,她还是一咬牙做了个决定:把这个孩子抚养成人。

  抚养

  一直在跑孩子户口的事

  “想到娃娃一直没有户口,这对她的以后影响很大,不能长期是个‘黑户’啊!从2004年1月开始,我和老公就跑社区、街道办、民政局和派出所这些地方,都记不得跑了多少次了,但都说办不了。”李女士说,2007年9月,她丈夫因病去世,娃娃又要读小学,没有户口还只能读高价。李女士说,娃娃一直很懂事,从来不会主动要求要买什么东西,偶尔会说:“妈妈,我还是想和同学们一起上中学。”

  “每次听到娃娃这么说,我的心都碎了。”李女士说,如果有人能帮助把娃娃户口落实,叫她做什么都行。因为丈夫去世,迫于生活,李女士把某小区的房子卖了,所卖的房款用于生活和孩子读书。没有住处,李女士带着玉婷住进幸福家园小区(李女士父亲分得的廉租房)。

  2010年3月份,李女士先后向茭菱派出所递交了3份材料,证明玉婷是她在铁路边捡到的。

  2010年11月,茭菱派出所的民警经过调查后,作了一份调查情况说明,证实了李女士捡到玉婷(女婴)的情况属实,申请上级部门为玉婷办理落户手续。

  等到的结果,还是不能落户,公安机关还是要求李女士提供收养证明。

  7日和8日两天,晚报记者跟随李女士一起为玉婷落户的事跑了多个部门。

  落户

  社区“只能证明居民住在社区里”

  8月7日上午10点左右,李女士走进社区1楼大厅,来到柜台咨询处,向一位女工作人员询问孩子的户口怎么办,这位工作人员告诉她,落户要去派出所,居委会管不了落户的事。

  “你们(社区)能否开一份证明,我拿着证明再去找派出所?”李女士说。

  该工作人员说:“我们这里只是社区,只能证明你是这里的居民。除此以外,我们开不出什么证明来。”此时,旁边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说:“我们这里只是社区,只能证明你住在这里,但这些内容户口本上都有。”

  “你带户口册等相关证件了吗?”工作人员说,李女士连忙从包里掏出一个白色塑料袋,打开后拿出一沓资料,一张一张地递给对方。该工作人员看了看茭菱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然后告诉李女士:“你需要去办理收养手续。什么时候收养她的?你为什么收养她?这需要办理一份收养手续,如果符合收养政策,就可以办理收养手续。”

  李女士急忙问:办了收养证明,孩子是不是就可以落户了?

  这位工作人员说:“落户具体的细节,你要去咨询公安机关。”

  民政“很同情,但没办法”

  随后,李女士来到了五华区民政局办公楼6楼,刚走进民政局的门,她就表明是来补办收养娃娃手续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说:“这个情况《收养法》已经规定了,不能办理收养证明。”

  李女士又拿出茭菱派出所民警出具的情况调查,说:“同志,娃娃因为没户口,书都读不成了,这么小个娃娃,不能不读书啊!”

  该工作人员说:“因为《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你(李女士)已经生育过一个孩子,而且这份材料只是一个情况调查,不是证明材料,不能证明这个小孩是弃婴,这明显不符合规定。你只有去找找公安部门,让他们看看有没有其他的途径。我们也很同情你这样的情况,但真的没有办法。”

  此时,李女士情绪有些激动:“为这事,民政局我不知道跑了多少次。”

  该工作人员说:“我知道没有户口很麻烦,会影响娃娃读书、工作以及今后的结婚生子,但是你收养必须要符合收养条件,而且你想办理收养手续,是想给小孩落个户口,但这并不是落户的唯一途径。”

  李女士追问:还有哪些途径可以落户呢?

  “这就要去问公安部门了。”工作人员说。

  离开民政局办公室前,该工作人员给李女士提醒,“《收养法》规定了弃婴14岁以后,就不得办理收养手续了,即使那时候可以证明这娃娃是弃婴,而且找到了符合条件的收养人,也不能通过收养手续办理户口了”。

  派出所“没有收养证明落不了户”

  8月8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和李女士一起来到五华公安分局茭菱派出所。

  李女士走进派出所,来到户籍咨询点的柜台前,向一位值班女民警询问。李女士说:“你好,我来给娃娃落户,请问要怎么办?”

  户籍民警看了李女士提供的材料后问:“民政局开的证明呢?”

  李女士小声地告诉户籍民警:“民政局没给我开证明,他说是你们派出所可以想办法给娃娃落户。”

  “没有收养证明,我们这里办不了。”户籍民警说。

  “娃娃9月份就要上初中了,没有户口怎么行?娃娃连书都读不成了。”李女士说。

  “没有民政局的证明,我们怎么落户?”户籍民警说,收养的娃娃,民政局如果不开收养证明,派出所是不会给娃娃落户的。

  李女士说:“现在要怎么办呀?我都去过五华民政局多少次了,民政局的人告诉我,他们办不了收养手续,让来派出所问问。”

  “除非拿到民政局开的证明,我们这里办不了。”户籍民警说,“要不,你去龙翔街道办事处问问看。”

  街道办“领养要去民政局办证”

  8月上午11点40分左右,李女士赶到龙翔街道办事处。

  一名男子说:“办户口去派出所。”

  李女士说:“我家这个娃娃是抱养的,是派出所喊我们过来的。”

  “你们收养证明都没有,现在要我们怎么办?”工作人员说,领养要去民政局办证,不符合收养政策,那就收养不了。

  “娃娃都12岁了,马上该读初中了,收养不了,那要让她去哪里?”李女士说。

  “派出所只管最后一道手续,你们现在要去找民政。”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