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仅捺手印难辨真伪,遗嘱无效

  导语:“签字画押”作为独特的确认文化一直流传至今,目前签章和捺手印作为“画押”形式,在一些地方仍受认可。有些老人订立遗嘱时也使用这种方式,却不知面临着遗嘱可能无效的法律风险。

  王老先生名下有一套北京市区的房屋,为了防止今后后老伴李老太与他前妻的三个儿子发生纠纷,他在病重时请来邻居王某和李某见证遗嘱。他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由后老伴李老太继承,李某按照王老先生的意愿书写,两位见证人都在遗嘱上签了字,王老先生在立遗嘱人处捺了手印。

  王老先生去世后,他的三个儿子将李老太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老先生留下的遗嘱由邻居代书,属于代书遗嘱,上面有见证人和代书人的签字,符合代书遗嘱的条件。不过,王老先生并没有签字,仅捺了手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因此该遗嘱无效。最终,法院判决由王老先生的三个儿子和李老太四人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该房屋。

  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在本案中,王老先生所立的代书遗嘱因无签名,存在重大的形式缺陷,所以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