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
当前,全球约有80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征遗产税或变相的遗产税,大多数的经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都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
经济全球化是大势所趋。在国外多数国家开征遗产税而我国不开征遗产税的背景下,外国公民在中国继承遗产无需纳税,中国公民在国外继承需要向所在国纳税,这有悖于国际间的公平,也有损国家税收利益。因此,从这一角度看,我国有必要开征遗产税。
当前,我国的家庭基尼系数超过联合国规定的0.4的国际警戒标准。从个体来看,2011年,我国十分之一的人口掌握了十分之八的社会总财富。日益严重的贫富分化,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极易陷入社会动荡之中。在贫富分化、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背景下,开征遗产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阶层的对立关系,起到维持社会稳定的效果。
目前,我国地方税制体系还不完善,需要形成更多的、法定规范性较高的税收收入源泉。随着营业税部分税目改为征收增值税,地方财力较为吃紧,地方财政部门迫切需要新的税源。因此,积极拓宽税制范围,为地方财政“开源”,符合地方税制改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