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手机非法跟踪定位,私家侦探被追刑责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究了杨某及其“员工”的刑事责任,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追究了为杨某提供帮助的某通讯运营商沈阳分公司网络部的员工梁某的刑事责任。辽宁省首次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沈阳一诺商务调查”在沈阳的100多家“私家侦探”里面也小有名气:因为主任杨某能够提供手机跟踪定位、查询手机用户的密码和话单等服务。这种业务是杨某的朋友——在某通讯运营商沈阳分公司工作的梁某提供的。杨某将要调查的手机号码交给梁某,梁某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帮杨某查询机主的方位。

  2008年10月,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了杨某的犯罪行为,将杨某、梁某等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