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责任划分与赔偿金有关系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交强险责任划分与赔偿金有关系。如果没有责任,交强险是不需要赔偿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如下:
1、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
4、安全原则
包括合理避让原则、合理操作原则。
5、结果责任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加重了事故后果,应负事故责任。
6、事故认定书审查原则
包括全面审查的原则、质证原则、不对等原则。
交强险责任划分的赔偿标准如下:
单方全责:全责方承担无责方损失,人伤1.1万,财产2000元,死亡残疾11万,无责赔付由全责代赔;
双方有责(主次、同等):该赔付项目不论责任大小,只要有责任,就构成交强险赔付责任,人伤1.1万,财产2000元,死亡残疾11万。
如车险同责:双方损失各在2000元以内由交强险互碰自赔,双方各自拿着事故责任向承保公司提出自己车辆损失索赔,如双方损失各自或单车超两千以外,两千以内损失互碰自赔,超两千以外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摊派(主责承担70%,次责30%,同责50%),超出部分走商业险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