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怎样过户
1、到车管所进行车辆的过户;
2、携带行驶证,二手车交易发票,交强险保单,原交强险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和新车主的身份证,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过户;
3、保险公司做批改程序,并且打一张批单;
4、变更完毕,由新车主保存批单和原始保单。
《交强险条款》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交强险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原先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新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
2、车辆之前的购买发票以及现在过户发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车辆的登记证书以及复印件;
4、车辆行驶证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5、车辆过户的买卖合同。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